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党建领航工程”六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潭县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和《湘潭县科技特派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启动2021年科技特派员(含科技特派专家,以下简称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方式

 

自愿申报,前资助和后补助相结合。

 

二、申报类别

 

分新增科技特派员专项、创新培育专项、乡村振兴专项三大专项予以支持。

 

(一)新增科技特派员专项。主要支持本年度新增县级科技特派员单位(不含原省市派变县派的点以及参与科技专家服务团工作的项目依托单位和参与单位)。

 

(二)创新培育专项。分科技特派员专项和科技特派专家专项两大类。科技特派专家项目主要支持双方合作愉快且在科技创新方面有成绩、企业发展稳健或当前规模不是很大但成长性好的项目给予支持。科技特派员项目主要支持本年度省、市县科技特派员单位中技术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带动性强的   

 

项目。

 

(三)乡村振兴专项。主要支持民生领域科研项目、市、县乡村振兴派驻村中成长性好、带动性强的科研项目,以及对口帮扶的科研项目和技术推广项目。

 

三、申报条件

 

1.2021年科技特派员派驻单位;

 

2.在湘潭县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和较充裕的资金,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或专业合作组织;

 

3.具有项目实施基本的科研人才队伍、场地、资金和技术装备,具有专利、科技创新成果和有发展潜力的优先支持; 

 

4.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及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5.无不良信用、环保及安全生产记录(以有关部门通报为准)。

 

6.配合县委政府工作和县科工局日常工作活动的单位优先支持;

 

7.积极参与“智造莲城”项目路演的单位优先支持。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在湘潭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网站下载《2021年湘潭县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表》(见附件),根据表内要求填写相关项目内容。

 

2.所有申报项目按A4纸张尺寸打印。申报材料包括《2021年湘潭县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本年度获得的专利、荣誉等)。

 

3.所有申报项目都须经属地政府或天易经开区主管局签署推荐意见、署名并加盖公章后(否则不予受理),一式两份简装成册,上报湘潭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

 

4.申报起始时间:2021年7月19日—7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5.项目申报咨询:湘潭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  李美林 、陈智   0731-57222603

 

 

 

 

 

 

附件:2021年 湘潭县科技特派员项目申请表(样表).docx

 

 

 

 

 

湘潭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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