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全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全面落实科技成果登记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目标任务,根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印发的《湘潭市科技计划后补助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对在市域范围内依法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科技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目的
依据《湖南省技术市场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了规范我市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认定登记工作,依法依规对在市域内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备案,进一步推进市域内技术、人才、资金、服务、仪器、政策等创新资源、要素的共享,更好地为驻潭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一站式服务,活跃我市技术市场,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备案范围
依法依规在湘潭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三、备案条件
备案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相关机构认证的技术合同认定资质证书,且从业资质人员在2名(含)以上;
2、具有从事科技成果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经验,且时间在一年以上;
3、具有较强科技服务能力,上年度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
四、政策支持
经备案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相关业务,享受《湘潭市科技计划后补助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科技服务后补助经费支持。
五、备案时间
2019年度备案时间为5月7-15日;有愿意在湘潭市开展科技成果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请如实填报《湘潭市科技成果登记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合作机构备案表》(一式二份),于2019年5月15日17:30前送市科技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 黄 佳、尹艳芹
联系电话:58570302 QQ号码:8812010
七、相关附件:
《湘潭市2019年度科技成果登记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