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体育局装备服务中心奥克大厦三楼301房租赁项目

竞争性谈判重新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19年06月25日

  湖南省体育局装备服务中心奥克大厦三楼301房租赁项目,委托代理编号: HNZH-JC2019061200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南省体育局装备服务中心奥克大厦三楼301房租赁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 HNZH-JC20190612001

  最低租金:第一个年度租金人民币364000元/年,以后每年度在前一个年度的基础上递增5%。

  租赁期限:3年

  房屋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街道体育馆路1号奥克大厦3楼西侧301房,建筑面积约为944.51㎡,实际出租面积为918.51㎡。此房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室内地面地砖,墙面刷墙漆,天花扣板吊顶,电梯1部,是长沙市绝对的中心地带,现声勘查照片详见附页,承租人视具体情况自行现场踏勘,作进一步详细了解,项目人对此产生的结果不负责。

  二、 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租人条件。

  (1)承租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的自然人的,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人参加本次政府项目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承租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的自然人的,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人参加本次政府项目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其他说明: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按【2002】1980号文收取中标服务费。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资格预审文件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日 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七、联系方式

  项目人名称:湖南省体育局装备服务中心

  地址:湖南长沙市体育馆路运动员公寓13栋装备服务中心

  电话:15717316171

  联系人:张军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中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电话:0731-85058982

  联系人:蒋依林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