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市“知识产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项目”工作,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建设“知识产权专利行政裁决口审庭”,计划对该项目的房屋装修建设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 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专利行政裁决口审庭”装修工程项目

 

2、采购人: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采购项目负责人:刘学辉

 

4、采购项目建设地点: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楼602室(面积77M)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预算:5万元

 

7、项目需求见下表:

 

项目名称

 

项目需求

 

合同条款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专利行政裁决口审庭”电器、电子设备建设项目

 

1、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专利行政裁决口审庭”房屋装修建设项目应遵循质量第一、适用性强、价格公平、诚信的原则。

 

2、建设项目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采购设备应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要求,在使用过程中实用,便于操作;

 

(2)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裁决审理台、带骨架幕墙、房屋吊顶、投影机座、墙面喷刷涂料、窗帘盒、灯具、开关、插座等采购施工安装、验收至交付使用。

 

3、建设项目应注意事项:

 

(1)采购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要求;

 

(2)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及时与电器设备、办公家具供应方进行衔接,保证项目合理、有序完成。

 

1、完成期:2020年11月28日前;2、付款方式:合同签署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7%,质保期一年,到期支付3%质保金。

 

3、合同验收:“知识产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项目”参与人员、办公室、财务科、机关党委人员进行验收。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从事该采购项目的有效资质证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及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1、报价和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8日下午6:00前,超时无效;

 

2、项目建设地点: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路13号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一区602号,邮编:411104;

 

3、响应文件接收人:康培安 

 

4、接收人联系电话:13907327475

 

5、供应商递送响应文件的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即供应商法人或指派授权代表直接将文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邮寄方式送达应以采购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邮寄文件应为彩色印刷、封口并盖单位公章。

 

四、采购项目有关情况说明

 

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次采购项目范围内全部服务的价格以及评审费、差旅费、餐费、加班费、税费等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

 

2、报价以人民币万元或元为单位报价。

 

五、文件、资料的提供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具体包括: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服务的项目);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内承接此类工程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采购项目报价表(含分项报价),应符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业务检查、评审劳务报酬管理办法(试行)》(湘市监办字﹝2019﹞216号)的要求;

 

5、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重大违法记录完成信用修复程序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含网址、查询日期(为邀请公告发布之后)。

 

(注:以上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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