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规范(试行)〉的通知》(湘农发〔2020〕48号)、《2020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湘农办函〔2020〕180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湘乡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培训机构自主申报、湘乡市农业农村局认定、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择优遴选的方式确定2020年度市本级培训机构。
二、遴选条件
有涉农专业的中高等院校或《2020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湘农办函〔2020〕180号)文件中确定的省级培训机构。
三、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湘乡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公告,告知遴选条件、时间安排、受理部门和申报材料要求。
2.自愿申报。培训机构自愿向湘乡市农业农村局报送申报材料,具体包括申请文件、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申报书、有关证件等资料复印件。
3.审批认定。湘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根据申报表要素评分,择优审批认定。
4.进行公示。对审批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湘潭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和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备案。
四、培训人数及培训机构遴选数量
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人数300人,计划遴选3家培训机构。
五、遴选申报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
①承担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任务的书面申请。
②湘乡市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申报书。
③资质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和具备《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规范(试行)〉的通知》(湘农发〔2020〕48号)、《2020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湘农办函〔2020〕180号)文件规定可优先承担培训任务的证明等复印件。
④按2020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评分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上述①、②、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④申报材料一份,装订成册
2.受理时间:从本公告之日起,截止2020年10月29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受理。
3.受理部门:湘乡市农业农村局。地点: 湘乡市农业农村局植保大楼301,联系人:朱小宁,联系电话:13762231164。
附件:
湘农办函〔2020〕180号.pdf
湘乡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