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湘潭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湘潭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负责人: 杨思超
联系电话: 0731-58210443 13786253529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15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从事咨询服务的有效资质证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近三年内承担过知识产权服务项目;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需求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0年09月4日起至2020年09月8日止,工作日08:30-12:00;15:00-18:00。
2.地点: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路13号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一区212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1.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2020年09月9日至2020年09月13日 12:00;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路13号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一区212号;
3.响应文件接收人:谭诤
4.接收人联系电话:15607325220
五、采购项目有关情况说明:
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次采购项目范围内全部服务的价格以及差旅费、餐费、加班费、税费等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
2.报价以人民币万元或元为单位报价。
六、文件、资料的提供: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包括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符合项目所需的经营范围);
2.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内承担的知识产权服务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含网址、查询日期(为邀请公告发布之后)。
7.项目组成员名单(含姓名、职务职称、所学专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