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湘潭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通知》(潭政办函〔2020〕13号)文件精神,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湘潭市“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一、 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2、采购人: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采购项目负责人:娄平

 

4、采购方式:询价

 

5、采购预算:15万元

 

6、服务需求见下表:

 

项目名称

 

服务需求

 

合同条款

 

湘潭市“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1、湘潭市“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的编制应遵循质量第一、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实施落地的原则。

 

2、总体规划应满足下列要求:

 

(1)规划文本应符合国家、省重大战略和上位规划,发展任务重点突出,政策措施具备可操作性;

 

(2)规划文本内容应包括:“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实施的基本情况、“十四五”质量发展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十四五”质量发展目标、“十四五”质量发展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等。

 

3、提交成果:

 

(1)湘潭市“十三五”质量发展回顾总结评估报告;

 

(2)湘潭市“十四五”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科学性、适宜性评估报告;

 

(3)《湘潭市“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文本(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稿);

 

(4)《湘潭市“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编制说明和政策解读。

 

1、完成期:规划初稿提交时间为2020年10月;专家评审论证时间为:2021年1月前;规划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稿时间为2021年2月前。

 

2、付款方式:合同签署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80%,项目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3、合同验收:组织专家对编制的规划报告进行评审论证,符合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湘潭市“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通知》(潭政办函〔2020〕13号)文件要求。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从事咨询服务的有效资质证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近三年内承担过省级或市级的质量规划(规范)或质量发展(区域质量状况)分析研究等政府服务项目;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及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1、报价和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7日下午6:00前,超时无效;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路13号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一区304号,邮编:411104;

 

3、响应文件接收人: 张建宏

 

4、接收人联系电话:13007321332

 

5、供应商递送响应文件的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即供应商法人或指派授权代表直接将文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邮寄方式送达应以采购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邮寄文件应为彩色印刷、封口并盖单位公章。

 

四、采购项目有关情况说明

 

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次采购项目范围内全部服务的价格以及评审费、差旅费、餐费、加班费、税费等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

 

2、报价以人民币万元或元为单位报价。

 

五、文件、资料的提供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具体包括: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服务的项目);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内承担省级或市级的质量规划(规范)或质量发展(区域质量状况)分析研究等政府服务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

 

4、采购项目报价表(含分项报价),应符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业务检查、评审劳务报酬管理办法(试行)》(湘市监办字﹝2019﹞216号)、《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5、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重大违法记录完成信用修复程序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含网址、查询日期(为邀请公告发布之后)。

 

(注:以上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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