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农业保险工作,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湘财金〔2019〕41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韶山市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实施方案》(韶财农〔2020〕7号),现将公开竞争性遴选我市2020年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在我市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业务(省级共保除外)的承保机构。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为中央财政补贴险种五个(即:水稻、油菜、能繁母猪、育肥猪、公益林)。
二、选定数量
通过本次遴选,确定我市2020年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数量不超过二家。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的省级公司具有获得省财政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格和银保监(或原保监会,下同)管理部门批准经营财产保险或农业保险业务的资质。
2.在我市区域内设有经银保监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分支机构,并持有省级公司出具参加遴选的授权文件。
3.经营条件符合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财政部门及银保监部门的相关规定。
4.设置专门办理农业保险的业务部门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在我市有覆盖市乡村的基层服务体系。
5.在我市区域内有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承保机构,不得参加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6.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7.因农业保险业务被行政处罚,或因农业保险绩效考评取消了财政补贴资格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四、发布媒体
指定韶山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为本次遴选发布媒体,相关文件、资料均在该网站发布,各参选机构自行获取。
五、日程安排
1.公布方案:我局将于2020年2月24日至2月28日在指定媒体公示《韶山市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实施方案》,公布相关资料。
2.质疑:各参选机构对上述《实施方案》、资料有疑异的,应在2020年3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农业农村股(209室)提出。逾期,视为无疑异。
3.递交资料:各参选机构应于2020年3月5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符合要求的纸质资料装订成册、打印编号并加盖骑缝章送达至韶山市财政局209室现场提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4.评审机构:评审委员会由遴选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评审专家从财政、农业、林业、畜牧四个职能部门专业人员中抽取。
5.评审时间:2020年3月5日。
6.公布评审结果:我局将于2020年3月6日在指定媒体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
7.异议:参选机构或他人在公示期内对评审结果提出书面异议的,我局将在收到异议后的五日内予以答复;超过异议期提出的,另行依法处理。
8.确定遴选结果。我局将于2020年3月12日至3月13日向遴选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并向省财政厅申报备案。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遴选人: 韶山市财政局
地 址: 韶山市清溪镇车站路9号
联系人: 赵黄涛 电话:18673244713
韶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韶山市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