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湘潭高新区科技局、湘潭经开区科技和产业发展局、昭山示范区经济发展部,在潭企事业单位:
为了落实“莲城人才行动计划”,支持和鼓励单位引进和充分利用境外人才智力资源,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湘潭市国际化人才和智力引进经费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潭人才办发〔2018〕12号)规定,我市从2019年起设立湘潭市引进国(境)外智力项目 (以下简称市级引智项目)。现就2019年度市级引智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对全职或以项目合作、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等方式柔性引进的海外高层次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含外籍、台港澳、持外国绿卡的中国籍人才)的湘潭市企业和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予以资助。2019年度确定5个左右的市级引智项目,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普通项目两类。重点项目给予引智项目单位经费资助10万元;普通项目给予引智项目单位经费资助2万、5万元。
(一)申报重点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在相关行业和专业领域具有先进性、前瞻性,能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增强科研成果转化能力、解决重大关键技术和瓶颈技术难题,具有重大社会和经济效益或较好市场应用前景的项目。
(二)申报普通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通过聘请海外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经济技术、管理和文教卫专家,以及引进的国(境)外技术、品种,以解决单位技术、管理和品种等方面问题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方式
1. 中央、省属在潭单位项目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2. 市属单位项目经市直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科技局。
3. 各县(市)区、园区单位项目须经各县(市)区、园区科技部门初审后,报市科技局。
三、评审考察程序
由市科技局及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项目的真实性、有效性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考察意见,组织专家评审,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定。然后根据综合评定结果,提出资助方案提交市委人才办审定,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项目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可用于资助专家国际旅费、零用费、食宿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工薪,以及国外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转化、技术培训等费用。专家工薪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与专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所规定支付的工薪或报酬的60%。如申请工薪资助,不再支付专家零用费。
五、项目申报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核实申报材料,凡涉及的复印件,申报单位核查无误后盖章确认,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
(二)项目单位引智成本在项目资助金额以上。
(三)原则上获得国家、省级引智项目资助的项目不重复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是《湘潭市引进国(境)外智力项目申报表》。二是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2)申报项目如列入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改造工程、重大科技攻关等国家项目计划的批文复印件;(3)专家护照签证页、绿卡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作照片等复印件;(4)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复印件。三是所有申报资料一律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两份,文字材料与电子文档一同于2019年8月3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智力引进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杨炤宇 易家乐
通讯地址:市科技局1422室(市政府大楼14楼)
电 话:0731-58519870
邮 箱:xtwgzjj@163.com
附件: 湘潭市引进国(境)外智力项目申报表
中共湘潭市委人才工作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