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湘潭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规定,现就2020年度湘潭县引进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25日-12月5日

 

二、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现场申报

 

受理单位: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人才应符合《湘潭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中四类人才的相应条件。

 

(二)申报的人才应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从湘潭县行政区域外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四、申报材料

 

1.《2020年度湘潭县引进人才申报认定表》(单位负责人和人才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020年度湘潭县引进人才申报认定汇总表》;

 

2.身份证件;

 

3.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位人员,须分别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上述材料须申报单位审核盖章,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审批表和汇总表一式两份,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五、申报流程

 

申报分以下步骤进行:

 

1.受理:申报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县人社局负责受理。

 

2.初审:县人社局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后向县委人才领导小组提出初审意见。

 

3.审定:县委人才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审定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同意。

 

六、其他事项

 

1.申报人才可登陆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湘潭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和申报表格。

 

2.初审通过后,将对申报人才进行实地考察,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湘潭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王习

 

地  址:易俗河镇云龙中路88号4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57803387

 

 

 

 

附件:1.湘潭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doc

      2.2020年度湘潭县引进人才申报认定表.xlsx

      3.2020年度湘潭县引进人才申报认定汇总表.xls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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