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湘潭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规定,现就2020年度湘潭县引进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25日-12月5日
二、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现场申报
受理单位: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人才应符合《湘潭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中四类人才的相应条件。
(二)申报的人才应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从湘潭县行政区域外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四、申报材料
1.《2020年度湘潭县引进人才申报认定表》(单位负责人和人才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020年度湘潭县引进人才申报认定汇总表》;
2.身份证件;
3.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位人员,须分别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上述材料须申报单位审核盖章,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审批表和汇总表一式两份,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五、申报流程
申报分以下步骤进行:
1.受理:申报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县人社局负责受理。
2.初审:县人社局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后向县委人才领导小组提出初审意见。
3.审定:县委人才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审定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同意。
六、其他事项
1.申报人才可登陆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湘潭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和申报表格。
2.初审通过后,将对申报人才进行实地考察,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湘潭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王习
地 址:易俗河镇云龙中路88号4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57803387
附件:1.湘潭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doc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4日